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生讯息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 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次   信息来源: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

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联考”)。现将艺术类省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考试资格

 

凡符合我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1〕18号)文件规定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省级考试。

 

1、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级联考

 

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传媒学院承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美术、音乐、舞蹈类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各市招办于11月22日前,将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汇总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1、报名:2021年12月21日—28日,考生登录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xnu.edu.cn)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条件请到山西师范大学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2022年1月21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2022年1月22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4、考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5、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检两部分,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认定为专业考试合格。

 

(1)面试:①形象素质(仪容、仪表、仪态、气质);②专业素质(亲和力、动作反应);③内涵素质(礼仪素养、心理素质,考生自我介绍);④语言表达(现场抽题,朗读指定作品);⑤才艺展示(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考试现场备有钢琴及音乐播放器,其它服装道具、乐器、伴奏自备)。

 

面试总分为300分。形象素质占110分,专业素质占60分,内涵素质占50分,语言表达占30分,才艺展示占50分。

 

(2)体检:体检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体检标准按《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执行。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我省省级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成绩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有资格举办上述专业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它具有上述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须使用省级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成绩;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级联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校考。省级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

 

鼓励高校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我省不设立省外院校校考考点,有关校考高校要及时公布和宣传校考工作方案。

 

四、组织领导

 

(一)各市招办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专业考试工作。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大对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实时视频监控考试全过程,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在省级统考、联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市招办和学校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参加现场确认、考试以及体检时要出示近14天行程码、本人健康码“绿码”。如考生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在参加现场确认、考试以及体检时须持有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为阳性或行程码、健康码有异常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五、其他

 

(一)我省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高校2022年的艺术类招生情况,考生可咨询有关高校或到高校网站进行查询。

 

(二)教育部如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有新的政策调整,我省将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和打印省统考及联考成绩,我省不发放校考报考资格证明。

 

分享到: